Democracy
民主是主權在民,公民做主,也就是由人民支配的政體,最高權力屬於人民,由人民直接行使,或經由選舉制度產生人民的代理人行使權利。
英國經濟學人智庫(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, EIU)依「選舉過程與多元性(Electoral process and pluralism)」、「政府功能(Functioning of Government)」、「政治參與(Political participation)」、「政治文化(Political Culture)」,以及「公民自由(Civil liberties)」共計5項指標,調查全球165個國家與2個地區(巴勒斯坦與香港)的民主程度排名。每項指標滿分為10分,按政權的民主程度總分在8分以上列為「完全民主(full democracy)」,6-8分為「有瑕疵民主(flawed democracy)」,4-6分則為「混合型政權(hybrid regime) 」,4分下以為「威權政權(authoritarian regime) 」,最後再依五項指標的平均進行總體的排名。
在2021年發表的「民主指數(Democracy Index)」年度報告中,挪威以9.75的高分勇奪冠軍,緊接著紐西蘭名列第2,排名3-5名的國家則依序為芬蘭、瑞典和冰島,6-10名國家如上圖所示 。
台灣除了以總得分8.99名列全球第8名,列為「完全民主」(full democracy)國家,領先澳洲與瑞士(第9名)、荷蘭與加拿大(第11名)、德國(第15名)、英國(第18名)、法國(第22名)、美國(第26名)等先進國家之外,在亞洲地區更是以第1名之姿,超越鄰近主要國家南韓(第16名)、日本 (第17名)、馬來西亞(第39名)、印度(第46名)、印尼(第52名)、菲律賓(第54名)、新加坡(第66名)、中國大陸(第148名)等。
此外,台灣在細項指標的表現亦相當亮眼,除了「選舉過程與多元性」獲得滿分10分之外,「政府功能」得分為9.64與總體排名第1的挪威同分,而「公民自由」台灣9.41分更是超越挪威的9.12分;表現較弱之細項指標為政治參與(7.78分)與政治文化(8.13分) 。
另全球排名倒數5名的國家分別為阿富汗(167名)、緬甸 (166名)、北韓 (165名)、剛果民主共和國(165名)、 中非(164名)。
(上線日期:2021-05-3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