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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解看世界

沉默的沉沒

近日「天坑」事件頻傳,地層下陷的問題再度浮上檯面。地層下陷係指地層向下移動的垂直地表變化,通常以平均海平面作為基準,其成因可分為天然因素(如地質構造活動、地層沉積物壓實、海平面上升、乾旱等)及人為因素(如地下水過度抽取、地下水補注不足、地下資源開採、建築物或基礎設施重壓)。天然的地層下陷速率相當緩慢,往往不易發現,反觀人為造成的地層下陷,其下陷速率是天然因素的數十倍,也是我國地層下陷的主因。

衡量地層下陷的狀況通常採用「顯著下陷面積」作為長期追蹤的指標,「顯著下陷面積」係指年下陷速率超過3公分之區域面積。如上圖所示,我國地層顯著下陷面積呈逐年下降的長期趨勢,惟在2015年及2021年分別遽增500平方公里,2020年至2021年間甚至一年增加了5.5倍,主要乃因2015及2021年皆逢旱年,其中2021年甚至為百年大旱所致。乾旱時期降雨嚴重不足,導致地下水補注不易,而民眾又因水情吃緊增加地下水抽取次數,以致超出安全出水量,在乾旱及超抽地下水的雙重打擊下,不僅造成地下水水位大幅下降,更加快了地層下陷的進程。如上圖右,在2021年我國地層顯著下陷的688.8平方公里中,雲林位居各縣市之冠,占比超過七成,嘉義則以近兩成的比例居次,排名第三的彰化也占近一成。80年代台灣西部沿海因農作、養殖漁業、濱海工業區等經濟活動,大量超抽地下水,使得雲嘉彰地區成為我國地層下陷最為嚴重的區域。然而雲嘉彰地區並非台灣最早發生地層下陷的地方,早在50年代台北盆地就出現了地層下陷的問題,又因大台北地區人口匯聚及工業開發等因素,地表水日漸不敷使用,轉而開發並超抽地下水,此舉對原有的地層下陷問題無疑是雪上加霜。而近期發生天坑事件的雙北,正巧就位於本身地質結構較差的台北盆地。雖然經過政府數十年的努力,使得台北盆地地層下陷的問題漸趨穩定,但大台北地區建築物及各類基礎設施林立,除了地表須承受其重量外,主要交通建設也多採地下化,因此地下水水位控制及建築施工評估管理,對先天地質條件較差、後天又過度開發的雙北地區更是至關重要。

地層下陷像慢性病,緩慢、無聲且持續地侵蝕著我們的土地。在超抽地下水以換取台灣經濟奇蹟的同時,雖不會即刻觸發災害,然一旦達到地層可承受之臨界值,不僅會對建築物、道路、基礎設施、人民財產及生命造成巨大的傷害與風險,亦可能引起海水倒灌,進而對自然生態帶來土壤鹽化及地下水鹽化等衝擊。地層下陷是不可逆的現象,一旦發生便難以恢復到過去的地貌,因此我們僅能從加強地下水管理、推動水資源多元化、強化地質調查及監測、改善基礎設施及建築物設計等面向綜合管理,以減緩地層下陷的速度,避免國土資源不斷流失。


(上線日期:2023-06-01)